
招 标 公 告
西夏墅镇临时菜场拆除工程(项目编号:苏鑫建招20220418)已经批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如下:
1、本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夏墅镇丽江路北五台山路西
(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00㎡
(3)招标工期:10日历天
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3)安全员:指定一名专职安全员。
3、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0日(9:00-17:00),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本人携带投标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11室),报名费300元(现金)/单位,报名现场缴纳。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西夏墅镇灵山中路39号,西夏墅镇综合行政执法局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14时00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4.1、企业营业执照。
4.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特别提醒:
1)以上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文件必须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并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一起递交。。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内容:西夏墅镇临时菜场拆除项目:设1个标段,中标后另交押金10万元。
需拆除该范围内的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
6、最低控制价:95590元+3000元(评估费3000元由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评估机构)=98590元,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中标金额,将扣除评估费后的剩余金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北区西夏墅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 址:灵山中路39号 |
联系人: 郑工 |
电 话: 0519-83443523 招标代理: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01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9-81086227 |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拟投项目负责人姓名: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报名材料、资审材料、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资审、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