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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更新时间:2021-06-23 点击:1014 项目编号:鑫洋采竞磋2021001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5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鑫洋采竞磋2021001

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72668.16元

最高限价:3672668.16元

采购需求:

(1)工程规模本次改造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

(2)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本次招标范围:拆除、智能化及消防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中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主办单位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3日 2021年6月29日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509室)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份(现金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1年7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5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4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

(3)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证明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3、特别提醒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仅限1人参加开标),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5、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为其他投标人名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常州市兰陵北路300号

联系方式:0519-82009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19-81081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9-81081290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拟投项目负责人姓名: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离开常州往


返常日期


途径(换乘)


途径日期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三: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4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关系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

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同时甲乙双方承诺不在以单独或其它联

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竞争。

二、双方责权

1、甲方负责(项目内容) ,项目负责人:    ,并确保           

2、乙方负责(项目内容) ,负责人:     ,并确保              

3、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合同违约的,双方均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

5、甲方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

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货款的支付;甲方接受到属乙方的货款,应当在货款到达甲方

的账户当天拔付给乙方。

6、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双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

承担的内容,承担各自负责内容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

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三、协议份数

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四份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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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部:0519一67893110 评估一部:0519一67893113 评估二部:0519一67893116 传真:0519一6789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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