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全风险代理追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全风险代理追偿项目。
项目编号:ZGRB20210412
服务范围:对被追偿人进行调查并拟定诉讼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被追偿人公司基本情况、履行债务能力等主要法律问题,有较详细的诉讼方案和证据调查方案。
追偿金额:本项目追偿金额约2800万元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连续经营1年以上;未受过律师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客户投诉。
3、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提供一名资深律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投标活动及中标后的合作事宜。资深律师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至少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在中标后或签订合作协议后,招标人发现投标时中标人有虚假资料或不满足上述单个或部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协议。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张凌 联系电话:0519-687693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18661152310;
中标人数量:1名。
发售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非节假日)。
发售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稿(PDF格式)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如欲报名请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账户(户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923 2041 1030 1201 0000 7674 9;开户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三井支行,汇款时备注“项目简称+资料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贵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发至我公司邮箱jsxyjs@vip.163.com,邮件备注“项目简称+公司简称”,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将发至贵方邮箱。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09:00-09:30整,逾期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09:30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11号四楼会议室
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人必须于2021年5月18日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等(现金除外)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并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保证金账户:
户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40700000003245
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通江路支行
(汇款时备注:项目简称+公司简称+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交至招标代理处备案,备案完成后1周内退还(无息),其余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备案后1周内退还(无息)。